華藥集團涉美國對華反壟斷勝訴案
入選河北省2021年度推進法制進程特別典型事件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省司法廳、省法學會、河北日報報業集團組織開展了河北省第八屆即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推選宣傳活動。華藥集團《激辯十七載,華藥終獲美對華反壟斷首案勝訴》入選河北省2021年度推進法制進程特別典型事件。
案件回顧:此案始于2005年1月,美國部分客商以價格共謀、形成壟斷為由,對包括華藥集團維爾康公司在內的中國四家主要維生素C生產企業進行指控,并向美國法院起訴要求15.7億元人民幣的賠償損失。但在案件臨近開庭前,除維爾康公司及其母公司華藥集團之外的其他三家被告同意和解,維爾康公司一審敗訴。
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提出上訴,并于2016年9月迎來二審勝訴。隨后,原告不服判決,向美國最高法院申請再審。2018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將案件發回原二審法院重新審理。直至當地時間2021年3月17日,二審法院重新組織開庭審理此案,并于8月10日迎來重審判決,華藥集團勝訴。此次地方法院遵循上訴法院指令作出的判決,預示著這場持續近17年的維生素C反壟斷第一案歷經一審、二審、再審和重審,終于以華藥集團的勝訴而塵埃落定。
2021年11月3日,該案原一審法院——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已根據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的命令作出判決,駁回原告起訴,撤銷案件且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訴。
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以違反國際禮讓原則為由,撤銷了紐約東區法院2013年作出的責令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華北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直接購買者原告三倍損失賠償1.53億美元的一審判決,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區法院駁回原告起訴且不得再次起訴。
2021年8月13日,華藥集團舉行美國對華維生素C反壟斷第一案最新判決新聞溝通會,并回答了新華社、人民網、《中國經濟時報》、中國新聞網、騰訊網、新浪網等新聞媒體記者提問。
(本網報道)